第66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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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从泪水里泛滥出的苦涩与沉重,并不比现在的王万华少。而她身心上遭受的折磨,对于一个单薄的小姑娘来说,是生不如死的。 所以,那时的她虽是活着,却好似死了。 足足浑噩了好些时日,就连她身边的桐嬷嬷与千娅也拿她没法。而将她从自我放逐的空荡深渊中拉出来的人—— 好像正是王万华。 眼下一个轮回,换成了王万华掉入了深渊之中,我与言大夫都一筹莫展,或许千织,她能改变王万华? 念此,我不禁动了点小心思,起了身在柜子那儿一番搜寻,摸出了纸笔来。 坐在桌前,我咬着笔杆,看着铺在桌面上的那张信纸,和那抬头的千织吾妹,又莫名地犹豫起来。 这样做成么。 闷闷地放下笔杆,我将信纸揉成一团,随手一丢,叹着气想,算了吧,叶莺那头都还没问清楚呢。 万一是叶莺的无奈之举。 即使她已委身于赵小六,我也能替万华把她抢回来。 若是如此。 到时候千织来了,不过是白担心一场,还得看着万华和莺儿的重聚之景。如今我多多少少,也知晓了千织对万华的情意,何必徒惹她伤心呢。 还是等一切都弄得清楚明白了,再说吧。 就这么独自守着王万华,直到晚膳的时候,言悔才现了身,唤我去吃饭,而王万华也如我所料地选择了绝食。 可言大夫是有法子对付他的,直接让我点了他的穴,硬生生地灌进了好几碗的流食,王万华也只能被迫的吞了下去。 我想着,这下就省心大半了。 至少饿不死。 …… 又等了些时候,应声虫终于响起了叫声。 【作者题外话】:我我……我居然写到九十章了么。 被自己吓到。 思及过往的一二三四五六坑。 真是——往事不堪回首。 ☆、第91章 是,也不是 关于我要去探访安王府的事,言悔已是知情。我担忧地瞄了一眼王万华,然后肃然地看向了言大夫。 后者了然地对我说:“早去早回。” 我轻轻地嗯了一声,迈了几步,眼瞧着就要跨出门槛,却是被言大夫伸手搭上了左肩,没用什么力度,却足以让我顿下步子。 “别闹事。” …… 月黑风高,却非杀人夜。 我悄无声息地摸进了安王府,跃身于屋檐之上,几起几落,隐在了某间寝屋的青瓦间。 窗棂内的光亮陡地弱了下去,变得耐人寻味起来。 我踌躇着,掀开两三片的青瓦,露出了里头的光景来。 屋里的俩人已歇在榻上,多余的蜡烛均已熄灭,仅剩下床头尾悬吊着的两盏夫妻灯。 夫妻灯。 赵小六尚未娶正妃,这怎么也算不进侧妃的规制里。毕竟一个侧妃,无论听着有多么高贵,也不过是个妾罢了。 朦胧的幔帐内,隐隐可见两人的身形,他们相对而坐,一时寂然。 而这无言之中,却满是暧昧的气息。 我看着那女人娇小的身体,怎么盯也瞧不清她的样貌。盼只盼,她不是万华放在心上的那个人。 男人的上半身已是光裸,他伸出手,甚是温柔的,一点点地勾下了女人的衣衫,直至露出内里的轻薄肚兜来。 那只手又慢慢地爬上女人的藕臂,摩挲着她的肌肤,而后指尖轻弹地绕到了娇躯的身后,摸上了那柔滑的系带,只要轻轻一挑,便可解开最后一层的阻碍。 可他似乎不急,而是散散地扯着系带,用那修长的指尖,撩拨着女人的背脊。 只见女人浑身一滞,发出细碎的嘤咛,半分娇羞入了我的耳。那不是我听过的调子,故而怎么也识不出。 也许不是莺儿。 我仍是揣着一丝的挣扎。 直到男人吻上女人的脸颊,满是情欲地说:“莺儿,唱支瑶台曲给我听。” 是赵小六的声音,如初见时的纨绔语调,可以听出其间的情意绵绵。 女人有些紧张的闪躲,却是被赵小六一手扣住了头,吐着舌尖,舔上了唇瓣。 “我想听。”赵小六含着笑意故作撒娇之态。 我听得耳朵都要冒烟了。 赵小六居然还有这么柔情的一面。 他四处撩拨着身前的女人,迫着她妥协。后者逃不开,只得埋着头羞赧地应下:“好。” 这一个字。 轻飘飘地落在我的脑海,刹那间就掀起了汹涌的波涛。 真是叶莺。 我僵硬地坐在屋檐上,视线已木然地移开。要知道,听说是一回事,到了亲耳所闻,亲眼所见,便又是另一回事。 更可怕的是。 此时听墙角的我,再次确定了情报处所给的那四个字:你情我愿。 下一刻,叶莺的歌声透过揭开的那道小天窗传到了我的耳里,亦如我记忆中的那般,那般的婉转动听,不过些许的气喘。 “莺儿,继续唱。”在歌声片刻的停顿后,赵小六如此哄道。 我的眸色一片冰凉,怎会猜不出他们此时的糜糜之景。 叶莺的声音比她的人还要美,曾经,我还夸过几回,可如今,这声音却是如此刺耳。 一支瑶台曲,是屋内催情的药,亦是我血液中翻滚的毒。 仰起头,我看着无边的夜色,寒风穿过我的衣衫,却冷不过我胸膛中的那颗心。耳朵一阵放空,对于屋内上演的活春宫,我恍若未闻,只是寥寥地想。 万华,她的身心,大概都不属于你了。 而她宛宛的嗓音,从今以后,都只会为另一个男人唱出动人的曲调。 无名的火蹿起,我挺想现在就冲进去,将赵小六大卸八块,让叶莺说个明白。 然而我忍住了。 不能闹事。 我可以再等等。 左右不过一出活春宫的时间。 等到屋内的动静歇上了一阵,我才偷偷地进了屋,借着夫妻灯的光亮,可以瞧见床上的两人都已合眼睡下,呼吸沉沉。 无声的掀开幔帐,叶莺的脸暴露在眼前,让我彻底看了个清楚。 我沉着脸,迅速地点上了赵歌的睡穴,睡得更沉些,总是好的。紧接着,就一脚将这人踹下了床,他未着寸缕,触了地是反射性地冷得一颤。 而我,则是抱着剑站在了床头边儿,双眼紧盯着叶莺。 我并未留力,赵小六是重重地摔在了地上,那动静足以让叶莺听见。她拉了拉被撩开大半的被子,虽是疲累,却还是困惑地睁开了眼。 只是一声惊呼尚未出口,她便自个儿捂住了嘴,而后压着嗓子唤我:“玫姐?” 镶金的镯子圈在她的腕上,印在眼底愈发的清晰。是那日竞选花仙时,我丢给她的那支,多么讽刺,那东西的原主不正是她如今的枕边之人么。 无言中,叶莺又瞧见自己身旁的床榻一片空荡,她抓着被子,四处一扫,发现了匍匐在地的赵歌,脸色不免几分焦急:“他,你把他怎么了?” 这不长的时日里,赵歌将她呵护在心上,关怀备至。而她对他,情意虽尚浅,动了心却是真的。 那双水灵的眼睛里,流转着的,是对赵歌的担忧,更是对我的些许惧怕。 看来,她以为我是来者不善。 “他没事,不过是睡得沉罢了。”抬腿踢了一下脚下的那人,我瞥着叶莺肩上的吻痕,跺了跺右脚,压抑着心头的火气,说:“你应该知道,我为什么会来找你。” 她当然知道我是为何而来,得了赵歌安好的消息,她悬着的心缓缓落下,转而垂着眸子沉了脸色,眼里划过几丝挣扎:“玫姐,我和万华,缘分已尽。” 缘分已尽,情意当绝。 原来,叶莺是铁了心地,要将万华从她的世界中赶走。 可是啊,难道万华遭受的百般苦楚,她一句缘分已尽就算是打发了? 又是一脚踹上赵歌,我冷然开口:“因为他?” 我仍是不信,当初那个一脸倔强,说着不愿被人看不起的小姑娘,会是攀附权势之人,而那个记忆中单纯的喜欢着万华的女孩,会这么快就移情别恋。 短暂的静默后。 不想叶莺擒着被角,倒是给了我一个模棱两可的答案:“是,也不是。” 【作者题外话】:说本少爷几天一更的宝宝。 你的良心,不会痛么。 俺明明是一天一更,雷打不动啊?(ˉ?ˉ?) ☆、第92章 杀父之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