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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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卧槽,就他?他能是锦都福尔摩斯,我都能成庆大乔治王子呢!”关云帆一个没忍住笑出了声。 袁杰白了他们俩一眼,将他们往外一推,语带嫌弃,“快走吧,警察局可不是你们开玩笑的地方。” 得了释放,关云帆心里轻松了许多,还想跟他掰扯两句,却被关妙拽走了,脑袋上还被敲了两个爆栗,“不说话,没人当你是哑巴!” 在警察局里待了小半夜,关云帆已经被没了少爷脾气,被关妙一路拖到出口也没挣扎。 “你现在打算去哪儿,还是不回家?” 虽说老爸给了三天时间,但经过警察局一游,她越发不敢掉以轻心。 关云帆这小兔崽子,可真能惹祸,刚刚若没有冷面帅哥出面说句话,还不知道最后怎么收场呢。 关妙深呼吸了一口气,暗下决心,索性今日速战速决。 然而关云帆压根没意识到危机,满不在乎地挥挥手,“回去有什么好玩的啊,我先去找薛天凑合几天。” 他全然没有意识到,自己已经拒绝了关妙丢出的第二次机会。 薛天是他的死党,也是前世把关妙丢出关家的几个人之一,一提起他的名字,关妙就止不住来气。 她掐了自己的胳膊一把,小不忍则乱大谋,既然重生了,以后收拾这帮臭小子的机会多得是。 关妙揉了揉手掌,似笑非笑地邀请他吃饭,“警察局的饭不好吃吧,要不先跟我去吃个饭,然后再去找你朋友?” 关云帆摸了摸鼻尖,从昨夜到现在,他是滴水未进,空瘪的肚子早已唱起了一曲欢歌。 他咽了咽口水,想到关妙的手段,又有些迟疑,“你……不会在菜里下药吧?” 斜睨了他一眼,关妙背着手就往出口走去,数十道菜名流水似地报出来,“麻辣水煮鱼,水煮肉片,鱼香肉丝,爆炒回锅肉,红烧排骨,蚂蚁上树……” 赶紧擦了擦嘴角若有似无的口水,关云帆一个箭步跟了上去,“我去还不成嘛!” 关家人的口味一向一致,偏爱川菜,喜欢浓重的麻辣鲜香,在关云帆最饿的时候报出一长串川菜名,不怕他不上钩。 关妙勾起唇角,大摇大摆地走进一家蜀地风味川菜馆,正值十一点,还未到饭点,饭店里空空如也,只有他们两个客人。 “你点菜,我结账,是个好姐姐吧?”为了避免关云帆说她使坏,刚一入座,关妙就主动把菜单递给了他。 只见他连连点头,嘴里数出一溜儿菜名,从第一页一直点到最后一页才罢手。 作者有话要说: 福尔摩斯和花生,比较偏爱美剧《基本演绎法》,不太爱夏洛克,是我没腐的细胞? 据说,福尔摩斯真正最喜欢的食物,是鸡蛋……有点奇怪,我还以为会是蜂蜜。 至于老醋花生,其实就是翻炒过的花生,加了醋、葱花这些佐料,很好做哒~ 花生可以 第5章 炝拌香菜 “别放香菜啊,我对那玩意儿过敏。”服务员临走前,关云帆例行加了一句。 香菜是他的过敏原,吃一点就会脸上起疹子,但最严重也仅止于此,不会危及生命。 前一世的关妙,是在父亲死前不久才知道的,重活一世,有些东西潜移默化地发生了改变。 等上菜的时候,关云帆百无聊赖地摆弄着桌子上的筷子筒,忽然发问,“你这两天有点不对劲啊,老来找我干嘛?是不是有什么阴谋?” “少年,你狗血电视剧看多了吧。”关妙嗤笑一声,“是爸爸想你了,所以我才想让你回去看看他,不然我才不会多管你和关娇的闲事呢。” 尽管关妙态度坦荡,但他仍是半信半疑。 恰好这时,服务员端了一盆水煮鱼上来,他摸了摸肚子,顾不得其他,填饱肚子才是第一要事。 这家川菜馆开在警察局旁边,平时生意不错,但关妙只尝了一块鱼肉,就停了筷子。 鱼肉味道尚可,但餐馆为了省事,没有抽去腥线。 关妙做了好几年的大厨,舌尖在鱼肉上一扫,就辨出了隐藏在醇厚麻辣味里的一丁点腥味,顿时意兴阑珊。 她搁下筷子,却见对面的关云帆吃得正欢,头都快掉进一盆红汤里,不由好笑,贴心地劝他,“小少爷,你慢点吃,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刚从监狱里放出来呢。我给你拿两瓶饮料,可乐行吗?” 他的嘴里塞满了香辣细滑的鱼肉,抽不出空来应她,只得连连点头。 夹菜间隙,关云帆才嘟囔了一句,“警察局和监狱也不差什么了。” 关妙起身去了吧台,各种品牌的酒水应有尽有,她选了两瓶冰的可口可乐。 她一边走回餐桌,一边顺手就拧开了瓶盖,递了一瓶可乐给关云帆,“给,喝口可乐吧,这家菜馆口味偏重,吃多了又辣又咸。” 一听关妙这么说,关云帆舔了舔唇,觉得似乎正是这样,口腔已经被浓郁的咸香麻辣填满了。 他仰脖,咕噜咕噜灌下去一大口冰可乐,冰凉的可乐冲进口腔,冲淡了热乎的辣味,仿佛有一群小气泡在舌尖上跳舞,激爽之后还萦绕了一股可乐的余香。 那感觉就一个字儿,爽! 关云帆犹觉得不过瘾,抓起饮料瓶子,又是一大口可乐下了肚。 关妙望着他,温柔地笑了。 笑意在脸上渐渐扩散,仿佛是一夜春风拂过,渐次绽放了满树娇艳的梨花。 她看着表算时间,在第八分钟,终于听到了关云帆的惊呼。 少年白净的脸上隐约可见几个红点,他耐不住痒,伸手去挠,很快就抓出了几道红印子。 关云帆大发雷霆,一跃而起,带倒了椅子,发出一声巨响,气急败坏,“卧槽!我他妈都说不要放香菜了,你们饭店是□□的啊?” 此刻的他,仿佛是一只被火烧了屁股的猫,两只手十分没形象地抓挠,不仅是脸上,露在外面的半截手臂也冒起了红疹子,难以忍受的痒痛感在全身蔓延开去。 饭店服务员是个小女生,被他一顿怒骂,急得快要哭出来了,“我叮嘱过厨房,您这桌的菜不要放香菜,现在就您一桌客人用餐,厨房不至于搞错。” 关云帆心头憋了一口气,抽了筷子在菜盘里搅来搅去,却没瞧见香菜的影子。 关妙急忙拿出手机,给家庭医生打了个电话,让他先去关家别墅待命。 挂掉电话,她又劝道,“云帆,咱们立刻回家去,让医生给你看看,免得你妈和你姐担心。” 这一次,关云帆没有拒绝,他实在是太痒了,恨不能把身上的一层皮都给撕掉,没有一句多的话,很乖顺地上了她的甲壳虫。 顶着三十九度的高温,关妙一路风驰电掣,很快就把关云帆载回了家。 关家别墅门口,除了家庭医生,还站了一脸焦急的姜心莲和关娇。 甲壳虫刚驶入别墅门前,还未停稳,姜心莲就冲了上来,“我的宝贝儿,你没事吧?” 听得关妙犯恶心,鸡皮疙瘩都起来了。 关云帆瘫在副驾驶座上,有些萎顿,被姜心莲和关娇一左一右扶进了别墅,小心地送进了二楼的房间。 幸而他的过敏症状并不算严重,医生给红疹子涂上药膏,开了两服药,让他安安心心去睡一觉,说一两天内红疹就会慢慢消退下去。 关云帆在警察局担惊受怕了小半夜,方才又在饭店里大发雷霆了一通,早已又疲又累,很快就倒头大睡了。 看着儿子安稳地睡下了,姜心莲却不打算放过关妙,一把抓住她的手臂,连拖带拽带到了楼下客厅里。 她一向是走温柔娴淑路线,此刻却有点顾不得形象,对关妙怒目而视,凌厉地质问,“关妙,看你平时不声不响的,没想到藏了一肚子坏水。你是故意把云帆搞过敏的吧,这样他就会跟着你回来,你就能去你爸面前邀功了?” 关妙扬了扬眉,面不改色,“我有没有使手段,他是不是被我逼迫回来,等他醒了,你大可以自己问他。” 姜心莲揪住她细细的胳膊不放,涉及到宝贝儿子,她也是憋了一股狠劲,“你别得意,你才多少年道行,那点小心思别以为能瞒得过我!” 关妙忽然笑了,贴近她,压低了声音,戏谑地道,“是啊,谁也没你道行深,是千年修行的狐狸精,怪不得做个小三也能风生水起,可堪为小三界的表率了。” 历来做小三的,没几个能真正上位,姜心莲不仅成功上位,还生了一双儿女,巩固了地位,可谓是小三中的战斗机。 说完,她意犹未尽地拉开了距离,装模作样地挣扎了一番,“我是云帆的姐姐,关心他是应该的,怎么到你嘴里就变了味,我劝你也别以己度人,我没你想的那么恶毒。” 姜心莲冷笑,被关妙一激,手上的力气不由又加大了几分,“你以为我会跟你爸一样傻,几句好话就哄得不知东南西北了?关妙,我警告你,离云帆和娇娇远一点!” “放手,你抓痛我了!”关妙表情痛苦,声音里带了一丝哭腔,只一刹那,泪花就涌了出来,在眼眶里打转。 姜心莲看见她奋力挣扎的样子,心里升腾起一股奇特的快感。 “放手!” 低沉的男声在耳边炸开,姜心莲吓得往后退了一步——同床共枕二十年,她自然一听就认出来了,这是关德兴的声音。 现在这个时候,关德兴一般都在公司忙碌,怎么可能招呼都不打一声,突然出现在家里? 看见关德兴阴沉着脸色,带了一股寒意走进客厅来,她心里暗叫一声糟糕,方才的话大概都被听去了。 不过,她念头一转,很快就意识到了,这大概是关妙的手笔——好一招挑拨离间! 第6章 咸香酥条 关妙贴上去,靠在父亲的臂弯里,亮起胳膊,把方才被姜心莲抓红了的地方露给父亲看。 她一副可怜兮兮被欺负狠了的模样,依偎在老爸的怀里,然而微微勾起的唇角却显露了一丝得意,示威似地望向姜心莲。 看见姜心莲吃瘪的样子,她心生快意,不枉精心安排了这一出,送给姜心莲,就当是重生之后的见面礼吧。 送关云帆回来时,趁大家的注意力都在病人身上,她躲到角落里给父亲打了个电话。电话里,她告知父亲,弟弟已经自愿回家了,却刻意隐下了关云帆过敏一事,以免他向姜心莲打电话询问,导致计划流产。 关德兴对这个独生子甚是看重,再加上关妙提前达成了目标,他自然是要回家来瞧瞧的,那么就有很大几率撞上怒火冲天的姜心莲…… 只要将时间计算精妙,就能反将姜心莲一军——以前的关妙不懂,然而现在的关妙已经脱胎换骨了。 就算不成,对关妙也没什么损失,不过是被姜心莲捏了两把肉,就当被狗咬了一口,下次打狗的时候一并还回来就好。 关德兴满脸戾气,瞳孔微缩,目光骤然深沉了几分,“我不在家,你就是这么对妙妙的?怪不得她以前跟你不亲呢,我还当是她脾气不好,现在看来是你这个继母根本就没好好待她!” 关家祖籍东北,他继承了关老太爷的秉性,是典型的大男子主义,正在气头上,暴躁脾气就如烈火烹油。 姜心莲一口银牙几乎咬碎,心里暗悔不已。 是她掉以轻心,小瞧了关妙! “德兴,刚才是我口不择言了,只是云帆跟着妙妙回来的时候,身上脸上都起满了红疹子,我一时心急就……”姜心莲演技也是厉害,眼泪说掉就掉,大滴大滴地落在手背上,四十好几的人了仍能演出一派楚楚可怜。 一口一个“妙妙”,叫得仍然亲热,好像刚刚训斥关妙的人不是她一样。 但如她所料,关德兴偏偏就吃这一套。 瞥见关德兴眼里闪过一丝不忍,关妙撇了撇嘴角,男人见色忘义好像是与生俱来的毛病。耳根子太软,被吹两拨枕头风,就忘记孰是孰非了,从这点上来说,姜心莲形容他的那段话也没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