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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日,是寻常日子中的一天,他被刘蓉带去馨兰花苑,呼朋唤友,玩起弹珠。那帮小公子哥从没见过弹珠,被他骗得团团转转,什么漫画本,游戏机,溜冰鞋都纷纷上供,当作游戏费。但玩久了,那帮小公子哥也回过味来,比起弹珠,卡牌,还是高尔夫球和剑道更高端大气上档次。 所以他又变成一个人,一边抛着弹珠,一边在花园里闲逛,偶尔猫在转角处偷看时会被保安当作小偷抓起来,刘蓉告诉他,曾经有人带着小孩在馨兰花苑行窃。意在告诉他,这并不代表什么,只是一场误会。 但那时候的他便明白,他和刘蓉是会被怀疑动机的“那一类人”。 既然所有人都怀疑他们会行窃,他为什么不坐实这个身份? 他把抛起的弹珠收回到手心里,选中了一户人家,院子里种着不少鲜花,窗前还有葡萄藤,一派生机,大门虚虚地笼着,安全意识薄弱,活该被偷。 他手指抵住弹珠,轻轻一使劲,弹珠就飞到了那落地窗边,滴滴答答几声,没了声响,他正准备蹑手蹑脚地进去时,等来的却是戛然而止的钢琴声。他皱了下眉,才知道他刚刚忽略了什么,是这户人家传来的悠扬的琴声,他拔腿就想跑,却见那落地窗慢慢地打开了,露出一张雪白的脸。即使那时他还小,他也知道那孩子是如何精雕玉琢。那男孩穿着礼服,睫毛上挂着一滴泪珠,像刚哭过。他怯怯地回望了下屋里,摊开手掌心,轻声问:“这是你的吗?” 那颗脏兮兮的弹珠在男孩的手心里显得尤为脆弱。 他没动,而是从怀里的战利品里随便翻出一本漫画,随意地塞进男孩的怀里,男孩茫然地看向他,不懂他的意思,楼上传来一个威严的女声,男孩便手脚无措地捏着那本叫《浪客行》的漫画不知如何是好,江屿本想走,只得压低声音说:“藏在衣服里,笨蛋。你收了我的东西,别告诉任何人,我来过。” 男孩像没听清,又像愣住了,傻傻地盯着他。 江屿逃跑前,那男孩叫住了他,说了句什么话,大概是名字,大概是你是谁之类的话,他无意留神,溜之大吉。 然而现在,不知是不是他的大脑被震了一下,过往的记忆掉落不少,那个傻子说的是,“你的弹珠还没拿……” 他慢慢睁开眼睛,入目是白,鼻间是残留的消毒水味,毛猴趴在他的床上睡得满脸哈喇子,简直称得上是恶心。他翻身想去喝水,却见水杯下压着一张纸条,写的是【等你赚到第一个十万时,联络我。】他轻皱了下眉,把这张黑道大哥的纸条扔进了垃圾桶。 毛猴被他的动作惊醒,傻傻地望着他,“你醒啦?晕不晕?疼不疼?” “闭嘴,嗓门小点,吼得我脑门疼。” “靠,你这小兔崽子到底怎么回事?满身是血,差点把我给吓死。” 江屿说得轻飘飘,“打架斗殴,寻衅滋事,见义勇为。你信哪个?” 毛猴动了动喉结,道:“操,我都信!不会是有人骚扰徐衍昕,你怒发冲冠为蓝颜,跟人打了一架吧?” 江屿刚想骂他脑洞大,但转念一想,他收拾万留一半是为了徐衍昕一半是为了张慧。他啧了声,想起万留对张慧做的恶劣行径,道:“要是万留敢这么对徐衍昕,那就直接是刑事责任了,你得去监狱看我了。” “靠,不管是怎么回事,我都替你骄傲,来个拥抱——” 江屿歪了下身子,躲过扑来的怀抱,没管毛猴一脸便秘的表情,而是摸了摸头上的纱布,嫌恶地说:“妈-的,这么久不能洗头,万留那孙子脚底板绝对踩到狗屎了,害我好好的梦最后一股屎味。” 逃跑的路上,他不小心踩到了狗屎。 但这点不美好的童年回忆,实在有损他和徐衍昕的初次会面,所以他才不会说。 如果有一天,他和徐衍昕有了善终,他会告诉徐衍昕,逃跑的路上,他偷摘了一朵白色的郁金香。 而他要给那洁白的郁金香,染上初春的颜色。 第42章 第一个来探望江屿的人,是叶雨清。 那是他们头一回碰面,江屿裹纱布,露出的头发被剃得很短,像是被踩秃的草坪,若不是江屿生得体面,倒是真的如同流浪汉般邋遢了,但叶雨清并不诧异于这个小混混的好皮相,满脸傲气,趾高气昂地扫开凳子上的杂物,坐下。而江屿手搭在屈起的大腿上,正吃着毛猴新买的菠萝蜜。两人相顾无言,谁也不准备说第一句话。过了一分钟,江屿心道不该跟这么个小女孩怄气,刚想问她吃不吃,却听叶雨清突然说道:“因为你的缘故,徐衍昕被记处分了。” 江屿顿了下,问:“因为那点流言?” 叶雨清似乎对他的用词很不满,皱了下眉:“因为他在校训上涂鸦,把‘一个自由的学校’涂成了‘一个封建而落后的学校’。”说罢,见江屿仍握着那鲜黄的水果发愣后,她便拎起书包要走,但走前还是忍不住道:“自从他认识你起,便没有发生过一件好事,我希望你能离得他远一点,再这么下去,不要说S市的状元了,他能不能去P大都另说。”随即摔门而出。 叶雨清走后,他静默了很久。 当徐衍昕下意识地收回手时,他原以为徐衍昕会躲着他,跟他保持距离,就像寻道的僧人兜兜转转,以为佛迹荼蘼时,却见佛像的金光耀然于背。拿佛僧比喻他俩着实有些亵渎的滋味,但江屿对他的情感本就见不得光,倒是生出些反叛的滋味,让他那昏昏沉沉的大脑陡然清醒。 -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