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7节
黄毛把宫彩彩的手捏得更紧了,“刚才是刚才,现在是现在!就许猪肉涨价不许兔子涨价吗?我告诉你,今天不赔给我们500元……” 仿佛溺水之人想要透气一样,宫彩彩急忙说:“500元会赔给你们的!手好疼……求求你们,只要放我走就好……” 见宫彩彩这么痛快就答应赔钱,对方颇感意外。 “诶?看不出来你是个有钱人家的孩子啊!” 相对于她的家境,宫彩彩平时的打扮确实比较朴素,也并不随身携带什么特别值钱的装饰品。但是,看不出宫彩彩内敛在举手投足间的大户人家的贵气,就只能说明这兄弟俩眼拙了。 好死不死的是,宫彩彩放在书包侧兜里,露出1/3长度的iphone4手机,这时被兄弟俩瞧见了。 “嘿!居然用得起苹果啊!废话少说,先把苹果手机赔过来吧!” 宫彩彩低声请求:“这部手机是姑妈送给我的,请你们可不可以不要……” 黄毛把宫彩彩往自己身边一拉,恶笑道: “是你偷东西在先,别怪我们现在不讲道理!” 第290章 见义勇为 宫彩彩一愣,“我没有偷你们的东西啊!” 黄毛伸手一指宫彩彩的大胸: “我们本来有四只兔子,两只被你藏进衣服里了,居然还不承认!” 宫彩彩为之气结,好半天才涨红了脸解释道:“我没有偷你们的兔子!这不是兔子!” “——那又是什么?”刀疤男也加入了对宫彩彩的调笑,“就是兔子!刚才我还看见它们在动呢!” 在天桥中央发生这样的争执,来往的人群并非看不见,只不过他们多数都以各扫门前雪的态度远远避开,只有一个穿灰西服、拿公文包的中年人看不过眼,站在远处似乎拨打了报警电话。 被冤枉偷东西的宫彩彩两眼噙着泪水,眼睛红得跟笼子里的兔子也差不了多少。看这意思,两兄弟非要敲出一大笔钱来才肯放宫彩彩走。 中年人打过电话以后,站在桥头左右张望,我估摸着他是在等警察。 可惜冬山市警力资源有限,出警速度更不敢恭维,只能说是因人而异。 相比之下,倒是扫黄大队出警速度最快,连缉毒打黑组都自叹弗如——这可能是抓到嫖客可以大罚其款,嫖客又不像黑帮毒贩会开火还击之故。 此时的宫彩彩在那两人的包夹下,呈现缺水植物奄奄一息的状态,黄毛还把手伸到宫彩彩胸部的高度,淫笑道:“你说你没藏兔子,就解开扣子让我检查一下吧!” 我本来是不想出手的。 不知怎么回事,我一沾上“学委”这种生物的边,就一定会走霉运。 比如,初二上学期的时候,刑部五虎在二十八中的后面欺负一个低年级的小学委,我救了她,她却只管哭,不把事情跟同伴说清楚,搞得班长以为是我欺负了她,从那以后就对我各种敌视。 拿宫彩彩来说,我上次挑人帮我抄圣经的时候,因为跟她说错了话,居然惹得班长用三角尺扔我,险些一死而谢天下。 原指望警察快点过来,我就可以不用出手,得以留住今天的好运气的。 但是不知道跟交通拥堵有没有关系,这出警速度实在是不给力,连桥头的大叔都脱下了西服上衣,放在公文包上打算见义勇为了。 我知道自己不能再袖手旁观了,说到底宫彩彩是初二(3)班的人,班长不在,保护同学的责任就得我负起来,不能麻烦人家大叔。 束紧单肩包,空出双手。 把自己的脸上,为了降低威胁度而强加上的善意,全数抹除。 调整呼吸,把“铁血孤狼”的气场开放至最大,我仿佛能透过皮肤,嗅到敌人喉管里鲜血的味道。 踏前一步,周遭的空气随之凝结,我森然道:“不想死的话,就把手从那个女孩身上拿开!!” 兄弟俩迟疑地转过头,我那想要吃人的目光看得他们很不舒服。 他们虽然年纪比我大些,但是可能是在家不好好吃饭的缘故,无论身高和肌肉都及不上我,我以一对二,并未显出任何劣势。 以斯巴达的方式锻炼出来的孩子,到底在作战能力上把同龄人甩出多远,你们很快就会知道的! 黄毛倒吸一口凉气,但没有撒开宫彩彩的手,却说:“你是哪个高中的?敢管老子的闲事!” 诶?你智商堪忧啊!我明明穿着跟宫彩彩同样式样的校服,你却问我是哪个高中的,我长得就那么老吗?难道刚才在地铁里,有人猜我比小芹大三岁,那其实代表了旁人的普遍看法吗? 这个时候,宫彩彩才看到了一身煞气、穷凶极恶的我,看她的眼神,一时间完全无法判明,我到底是来救她的还是来杀她的。 只是仔细琢磨我喊出的那句话,她才领悟到,今天的我居然是正义的朋友,受苦受难者的救星。 她张开嘴想说什么话,但是因为怕极了,声音太小,淹没在我和刀疤男、以及黄毛的争吵当中。 虽说是争吵,但说话的主要是他们两个,我则一直冷笑着看着他们,常言道“怯犬狂吠”,说得越多,越表示对自己没有信心。 “你小子搞毛啊!”黄毛说,“你是冬山一中的吗?穿初中生的校服干什么?” 冬山一中是市立高中,距离青姿学园只隔一条街,据说里面正经有一些能打的野蛮人,刚哥没有考上这所高中,而是去了东城区较远的高中,其实我挺遗憾的。 如果离我近一点,说不定不用被挑断手筋的。 刀疤男把手揣在牛仔裤里,故意显得裤兜里藏着什么武器似的,这种伎俩对我是没用的。 “冬山一中也没什么了不起的!我好几个哥们都在那!”刀疤男叫道,“这丫头干扰我们卖东西,我们跟她算账,你出来充什么大瓣蒜?难道她是你马子不成?” 跟混混打交道,其中有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别让人给问住了,要显得到处都有你,到处都关你的事,总而言之,想让对方怕你,就是要蛮不讲理永不示弱。 于是我不客气地点头,“没错!就是我马子!你没看见我一直站在她身后不远吗?我穿初中生的校服,就是为了泡初中生小妹妹!我是萝莉控我自豪!咋地?不服就整!” 虽然内容很丢脸,但气势上没有输,如同第一次见面就自承是变态的曹导演一样,我的宣言对他们造成了很大的震撼。 我的谎话把宫彩彩弄成了大红脸,她有心开口否认,又被我一个眼神瞪过去,老实地闭上了嘴,回归了任人宰割的状态。 刀疤男耐不住性子,梗了梗脖子,向我走了过来。 他把手从裤兜里掏出来——只有一个打火机——因为没有当作武器的价值,又讪讪地放了回去。 感到些许挫折感的他,说起话来反而痞气更重。 “还挺狂啊你?看来不给你点教训,你们冬山一中就自以为天下无敌了啊!尤其是你!非打死你不可!你……你竟敢有胸部这么大的马子!?” 搞了半天你最怨恨的是这个吗?自己是巨乳控就大声说出来嘛!像我刚才那样不就好了?你这样不干不脆的算什么男子汉啊! 第291章 兔子最重要 刀疤男用力一拳向我挥来。 毫不留情,拳锋直指我的双眼,一上来就把对方打个乌眼青,是流氓常用的下三滥手段。 但是他的意图太明显了。 出拳之前很久,他的腰部就做起了圆周运动,沉肩的动作也让人一目了然。 当然,这个“久”指的是跟老爷子相比,在冬山湖畔跟他练拳时,即使只是向我喂招,老爷子出拳的速度也快得不可想象。 更何况,刀疤男的下盘极其不稳,好好的运动鞋,穿在他脚上却不好好系鞋带,在向我冲过来的半途,就差点把自己绊倒在天桥上。 我仿佛看到了第一次向老爷子冲过去的,那个笨拙的自己。 阴阳散手! 我轻柔但迅捷地出掌,格住了刀疤男的拳腕,“化劲”并非强调硬碰硬,像轮船分开海浪般,他的拳头仍然在继续前进。 但是海浪已经悄然改变了轮船的方向,将它引向了冰山。 刀疤男就像是喝醉了酒一样,拳头对我擦身而过,整个人更是收步不及,一下子撞上了天桥另一侧的护栏。 由于冬山市财政紧张,好多过街天桥的护栏都修得很低(导致有恐高症的我只敢在桥中间走),刀疤男那么一撞,险些从护栏上方翻到快车道下面去,吓得他出了一身冷汗,趴在栏杆边不会动了。 见同伴受挫,黄毛骂了一句脏话,撇下宫彩彩,合身向我冲来。 他飞起一脚狠狠踢我的软肋,大概是觉得胳膊再强也拧不过大腿,用腿来攻击我,应该就不会被我用奇怪的法门算计了。 不承想这种行为更加激怒了我。 混蛋!个子没我高,腿竟敢比我长!? 我脚步轻挪,欺身直进,在他没有恢复平衡之前,用我的单肩包,狠狠甩中了他的肚子。 不光书本沉重,里面还有一把我刚买的不锈钢锁具,真是对不起了。 黄毛两眼一翻,当即跪在天桥中央干呕起来。 为了表达对他那双长腿的蔑视,我对付他的时候甚至一直把双手插在裤兜里,简直称得上是装逼典范,引来了围观群众的欢声雷动,宫彩彩也扶着栏杆看傻了。 这两个人倒也禁揍,很快就恢复过来,不服不忿地打算和我进行第二轮。宫彩彩紧张地以手覆唇,不知道事情会怎样发展。 恰逢此时,警察赶过来了。 看了一眼宫彩彩以后,两个警察中看起来职位较高、戴眼镜的那个说道:“都给我住手!小小年纪不务正业,当街调戏人家小姑娘吗!” 言毕向我一指:“先把他们的老大给抓起来!” 泥马谁是他们老大啊!没有佛祖借给你的慧眼不要紧,拜托先去配一副新眼镜啊! 报警的大叔过来向警察解释,他们才明白流氓另有其人,少侠我今天是过来见义勇为的。 这个工夫,刀疤男和黄毛心里有鬼,转身撒丫子就跑,两名警察立即追了上去。 经过我身边时,眼镜警官向我说了句“不好意思”,我则报之以谅解的微笑。 知错能改就是好同志嘛!干嘛像马警官那样,因为我害他的直觉出了错,就一直对我怀恨在心,偏执地想把我缉拿归案呢? “先生,先生!你们的兔子!别把它们忘在这儿啊!” 看到宫彩彩把兔子笼抱在怀里,向仓皇逃走的两人使劲招呼,表情急切的样子,我差点一跤摔在天桥上。 你到底有多呆啊!他们那么欺负你还称他们为“先生”?这一笼兔子肯定是他们偷来的啊!就算你让他们拿回去他们也不会好好饲养的,而且被警察叔叔追得正紧的他们,绝对恨不得自己也变成兔子啊! 中国人特有的天赋就是围观,此时围观群众们纷纷从天桥上看着下面的警察抓人,瞧热闹瞧得目不转睛。 只有灰西服大叔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,称赞道:“好小伙子,我家里也有一个年纪差不多的女儿……现在像你这么勇敢的年轻人可不多了,你是学武术的?” 我向大叔敷衍了几句,同时也感谢他报警,他看见宫彩彩抱着兔子笼手足无措的样子,笑道:“我早看出来了,那是你同学吧?经过这种事肯定吓得不行,去安慰她一下吧!” 接下来又正色道:“安慰归安慰,不过别引诱人家早恋!否则全天下有女儿的父亲,都会把你当作敌人啊!” 我哭笑不得地点头答应,大叔才心满意足地走了。 宫彩彩怯生生地用兔子笼碰我的后背,好像不敢直接接触我似的。